各有关单位 :
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以下简称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选与范围
突出贡献奖: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13日)的省内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
学科新秀奖: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截止到2021年9月13日)的省内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实际工作部门的青年学者和管理工作者。
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申报突出贡献奖。在职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除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科研等单位的,不得申报学科新秀奖。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遵纪守法,有高尚的学术品德和职业道德。
具体标准如下:
突出贡献奖: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获得过5项(含)省部级以上社科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第一作者)。
学科新秀奖: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或至少2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已获得过突出贡献奖或学科新秀奖人员,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奖项。
三、申报要求
每个申报单位限报突出贡献奖人选和学科新秀奖人选各不超过3名。
(一)个人申报
9月22日-9月27日,参评人员在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网址www.sdssdc.com)申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
(二)组织推荐
9月28日-9月30日,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织初选,并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
(三)报送申报材料
10月13日,文科处集中受理书面材料,请将以下材料交至文科处办公室(行远楼401):
1.《申报表》一式5份(每份附近期2寸免冠照片),申报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
2.代表性研究成果报送不超过5件。著作和论文报送形式为原件1套;项目报送形式为结项报告1份;领导批示报送形式为原件(无原件可用复印件)1份;实践采用报送形式为文件原件(无原件可用复印件)1份;音像类成果如经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并有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的,可报送光盘。评审工作结束后,上述材料由报送单位取回,退还参评者。
3.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原件及项目立项书、结项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4.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申报人需将《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统一格式为:(1)封面字样“2021年度(第十五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材料”;(2)目录;(3)按目录装订相关材料:①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得奖励的,按奖励级别最高的只计算一次);②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③著作类成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CIP核字号验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自行验证并下载],1500字以内的介绍;④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全文;⑤领导批示复印件、实践采用文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⑥项目立项书、结项书复印件;⑦音像类成果需复印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单位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800字以内的主要内容介绍。
5.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山东省社科评奖专用”)。
6.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放至压缩文件包,以“姓名+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命名,同时发送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奖励实施细则》执行。
校内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网上申报联系人:峰 攀、张秋萍
联系电话:0531-82866376
附件:1.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奖励实施细则.pdf
2.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网上注册、申报流程说明.pdf
文科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