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项目选题暨申报论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05浏览:1626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学校高层次社科项目申报质量,严把“选题”申报源头关,夯实申报准备工作,经研究,学校将启动2022年高层次社科项目选题暨申报论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一般项目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无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4.省部级以上项目延期超过一年,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延期项目结题之前申报或承接任何其他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前提交结项材料。

二、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0月5

发布工作通知,整理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人员名单发送给学院。

文科处

10月6-1031

由学院(中心)统筹安排,以学科或团队为单位,组织第一轮选题论证会。1010日前,学院(中心)科研秘书报送《学科、团队论证会分组情况表》(附件1)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备案。论证会后三天内,申报人提交选题登记表(附件2)和选题论证表(附件3),由团队或学科秘书整理汇总,发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

各学院(中心)及其学科或团队

111-1130

学院(中心)汇总整理选题,归集分类,组织第二轮选题论证会。115日前,学院(中心)科研秘书报送《学院论证会分组情况表》(附件4)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备案。会后三天内申报人根据专家建议提交修改后的选题登记表和选题论证表,由学院科研秘书整理汇总,发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

各学院(中心)

121-1220

申报人预填申报书(附件5)。

申报人

1221-110

学校按学科分组,组织项目申报论证,确定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资格。

文科处

各学院(中心)

110-228

根据《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发布后续工作通知。按照时间节点,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书,并提交至文科处审核,通过审核的,按要求报送最终版申报材料。

文科处

申报人

三、相关要求

1.动员到位,应报尽报:文科处结合最新教师信息,筛选出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教师名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名单积极动员,落实到位,确保申报基数;

2.锁定目标,有的放矢:各单位应结合教师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锁定本单位“申报种子选手”,重点关注,加强指导;依托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协助新入职青年教师找准研究方向,凝练项目选题。

3.除正高级职称外,拟申报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教师均需全程参加本次论证工作,否则无法获得申报资格。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1.学科、团队论证会分组情况表.xls

    2.选题登记表.xls

    3.选题论证表.doc

    4.学院论证会分组情况表.xls

    5.申报书.zip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文科处

20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