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项目选题暨申报论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0浏览:1094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学校高层次社科项目申报质量,严把“选题”申报源头关,夯实申报准备工作,经研究,学校将启动2023年高层次社科项目选题暨申报论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一般项目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无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4.省部级以上项目延期超过一年,项目负责人在延期项目结题前不得申报或承接任何其他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前提交结项材料。

二、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020

发布工作通知,整理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人员名单发送给学院(中心)。

文科处

1021-11月3

由学院(中心)统筹安排,以学科或团队为单位,组织第一轮选题论证会。11月3日前,学院(中心)科研秘书汇总报送《选题登记汇总表》(附件1)和《选题论证表》(附件2)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

各学院(中心)及其学科或团队

114-1113

申报人预填申报书(附件3)。

申报人

1114-124

学院(中心)汇总整理选题,归集分类,组织第二轮选题论证会。117日前,学院(中心)科研秘书报送《学院论证会分组情况表》(附件4)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备案。会后三天内,学院科研秘书将修改更新后的《选题登记汇总表》(附件1)和《申报书》(附件3)整理汇总,发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

各学院(中心)

124-1218

申报人进一步完善申报书(附件3)

申报人

1219-1231

学校联合各学院(中心)按学科分组,组织项目申报论证,邀请校内外高水平专家(原则上至少1名校外专家)指导论证,确定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资格。

文科处

各学院(中心)

11-228

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发布后续工作通知。按照时间节点,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书,并提交至文科处审核。通过审核的,按要求报送相应材料。

文科处

申报人

三、相关要求

1.动员到位,应报尽报。文科处结合最新教师信息,筛选出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教师名单,各单位严格按照名单积极动员,落实到位,确保申报基数。

2.锁定目标,有的放矢。各单位应结合教师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锁定本单位“申报种子选手”,重点关注,加强指导;依托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协助新入职青年教师找准研究方向,凝练项目选题,提高论证质量。

3.除正高级职称外,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教师需全程参加本次论证工作,否则无法获得申报资格。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1.选题登记汇总表.xls

   2.选题论证表.doc

   3.申报书.zip

   4.学院论证会分组情况表.xls

  

  

文科处

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