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3-02-13浏览:332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青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发展,青岛市教育局开展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数量

紧紧围绕落实《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倍增三年计划》《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青岛市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申报专项课题类别、拟立项数量为:  

(一)促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的育人品质提升专项课题(简称资源倍增专项),60项;

(二)新建学校(幼儿园)高位发展专项课题(简称高位发展专项),20项;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专项课题(简称教师发展专项),20项;

(四)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课题(简称职教创新专项),20项;

(五)青岛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专项课题(简称学前教育专项),20项;

(六)青岛市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课题(简称高教发展专项),15项;

(七)教师专项课题,45项。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拟立项上述各类专项课题200项,其中专项重点45项、专项一般155项。

二、有关要求

(一)课题申报质量要求。申报人要认真学习、研究上述五个文件内容,选择与上述文件精神高度相关的课题,自拟课题名称。申报材料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阐释清楚详细、论证科学系统、表述严谨规范简明,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各单位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选题、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二)申报要求。

本项目为限项申报,在青高校限报三项,每项课题(高教发展专项除外)需有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的合作学校至少1所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1.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2月17日前填写《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意向表》(附件1)发送至文科处邮箱:songsusu@ouc.edu.cn,文科处将于2月20日17时前反馈是否同意申报。

申报人请于3月20日17时前将《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和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4发送至文科处邮箱:songsusu@ouc.edu.cn。其中,“申请书”以“序号-专项课题简称(重点或一般)-申报人-课题名称”命名,“论证活页”以“序号-专项课题简称(重点或一般)-课题名称”命名,两者序号均与汇总表序号一致;汇总表单独放。文科处将于3月23日17时前反馈意见。

2. 申报人请于3月28日17时前提交《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至文科处办公室,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最终电子版按照通知要求命名发送至文科处邮箱:songsusu@ouc.edu.cn

  

联系人:宋素素

联系电话:66786103

电子邮箱:songsusu@ouc.edu.cn


附件:

1.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意向表.xls

2.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3.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4.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文科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