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7浏览:610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链接:https://sdsk.sdxc.gov.cn/show/1375.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学理化体系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选题以《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研究专项、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打造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研究专项、文旅融合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数字山东研究专项、智库高端人才培育研究专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

四、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报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项目申报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3.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申报课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推荐指标

各单位限项专项的拟推荐指标详见下表。请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项目的初审,按照不同专项的分配指标上报(不同推荐指标不能打通使用),同时各专项在分配指标的基础上可再报1名候补名额。

没有在此表中列出的专项不限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中的“涉台港澳研究选题”、智库高端人才培育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

打造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仅面向国际极地与海洋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申报。

六、申报安排

1.10月10日17时前,各单位由科研秘书将《2023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邮箱:songsusu@ouc.edu.cn。文科处将于10月11日17时前反馈审核意见,各单位确认后可通知相关老师提交后续申报材料。

2.10月17日17时,申报人需将申请书(附件3)、活页(附件4)及统计表(附件5)打包发送至文科处邮箱:songsusu@ouc.edu.cn(文件请用以下格式命名: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姓名-统计表,文件均为Word格式),文科处将于10月20日17时前反馈审核意见,需要修改的教师需在10月23日17时前发送修改过的申请书和活页,文科处将于10月25日17时前反馈第二轮审核意见。请发送申请书Word最终版时在邮件题目处注明“姓名-申请书-定稿”。

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山东社科办申报系统学者使用说明(附件6)。申报系统将于10月31日17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填报材料需与提交至文科处的Word最终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4.10月30日17时前,申报人需将最终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至文科处办公室(行远楼40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素素

联系电话:66786103

电子邮箱:songsusu@ouc.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pdf

2.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意向统计表.xls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4.《课题论证》活页.doc

5.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6.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学者.pdf

文科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