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4-04-29浏览:341

各有关单位:

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404/1171942.shtml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设有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本次申报是招标项目,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前三项支持经费2—5万,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总数、财政实际拨款经费等情况决定。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国家民委批准的资助额度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

2.申报课题的选题条目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时可使用指南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重新拟定题目(如自拟题目需标注所属指南选题的项目编号)。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对策性、应用性、现实性比较强且已经有比较深入研究的成果,须已完成实际研究工作的50%。

3.课题负责人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

3.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6.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项

1. 申请人请于5月6日上午12时前将《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意向表》(附件2)发送至文科处邮箱:eclipselee@ouc.edu.cn。文科处将于5月8日17时前反馈是否同意申报。

2. 获得申报名额的申请人请于5月15日17时前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5),发送至文科处邮箱:eclipselee@ouc.edu.cn。文科处将于5月16日17时前反馈意见。

3. 申报人请于5月17日上午9时-11时将《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1式2份)提交至文科处办公室(行远楼401)。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和课题汇总一览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文科处邮箱:eclipselee@ouc.edu.cn,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份+姓名+课题名称)。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0532-66786103

电子邮箱:eclipselee@ouc.edu.cn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意向表.xls.xls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doc

   附件4: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汇总一览.doc

   附件6: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常见问题释疑.doc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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