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6-11浏览:11

各相关单位:

    根据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有关通知,现将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能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一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古委会的直接资助项目。已获得其他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高校古委会项目。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于62017前填写《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发送至文科处邮箱:eclipselee@ouc.edu.cn,文科处将于621日上午12时前反馈修改意见。通过审核后,申报人请于62816时前提交学院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文科处(行远楼401办公室)。除整理方式为影印的古籍项目外,还须提供7份样稿,篇幅在一张A4纸之内。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66786103

电子邮箱:eclipselee@ouc.edu.cn



附件:

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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