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的通知

时间:2024-08-07浏览:26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教育部办公厅组织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 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 篇及以上

二、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三、申报流程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研究专项,形成研究阐释热潮。申请人撰写完成咨政报告后,可选择以下报送渠道(详见下表)。同时,申请人可将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cgc@moe.edu.cn,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申请人完成成果要求后,请认真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附件),连同佐证材料发至文科处邮箱songsusu@ouc.edu.cn,文科处审核后将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1128,逾期不予受理。

4.如申请人最终未获得该项目立项,凡是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名义发表或被采纳的成果,如符合学校此前发布的相关专项要求的,也可按照相关专项规定予以支持。

 

联系人:宋素素

联系电话:66786103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docx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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