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建设 | 极地与深远海问题研究团队:第3期“中国海大国际法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20-04-29浏览次数:549

2020427日下午,“中国海大国际法学术沙龙”利用线上会议平台成功举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吴宁铂助理教授受邀做了“澳大利亚南极政策与法律述评”的主题报告。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大学极地研究中心的全体师生,以及国内80多名从事极地研究的学者、研究生参加沙龙。沙龙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董跃主持。

   

在报告中,吴宁铂结合其科研实践与澳大利亚高校访学经历,以澳大利亚的南极活动及对南极条约体系的影响为切入点,探讨了澳大利亚南极政策形成、确立与转变的原因,分析了澳大利亚南极立法体系的功能特点与适用效果。报告分为澳大利亚南极活动(17881958)、澳大利亚对南极条约体系的影响、澳大利亚南极利益与政策和澳大利亚南极立法体系四部分。吴宁铂首先从澳大利亚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后期的南极活动谈起,简单介绍了“英雄时代”至二战爆发前及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中后期的南极活动,并以时间发展为主线阐释了澳大利亚在南极条约体系建立、发展、完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面临的挑战。之后为进一步了解澳大利亚的南极利益与政策,吴宁铂全面、细致地阐述了澳大利亚南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主体、南极政策目标及未来南极战略计划。最后从澳大利亚立法体系的基本框架、立法重点及辅助与补充等方面总结得出其具有宣示领土主权、重视环境保护等立法特点,并进一步阐明了澳大利亚目前所面临的立法困境。 

在沙龙讨论环节,团队负责人刘惠荣首先对吴宁铂老师前来报告交流表示了感谢,并从报告内容的细致性、思考性等方面做了点评;董跃从报告的全面性、前瞻性、交叉性、深入性、溯源性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创绿研究院陈冀俍就澳大利亚的南极门户城市——霍巴特在澳大利亚南极利益中经济利益地位、军舰登临检查权利等方面进行了提问;王泽林、王婉璐、尹洁等来自不同高校的专家学者也分别从澳大利亚在南极事务中占据领导地位的具体途径、澳大利亚南极海洋保护区最新的动态和发展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吴宁铂老师一一进行了回应。 

此次沙龙是中国海大极地研究中心原国际法学术午餐会”根据疫情进行调整后的延续,同时也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大海洋发展研究院支持的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之一,并且兼顾研究生特色课程“海洋与极地法”的在线教学。据悉,该沙龙将在本学期每周一下午持续邀请国内外从事海洋与极地法律问题研究的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报告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