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建设丨海洋资源经济研究团队:2023年山东省海洋领域地方标准《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导则》研讨会举行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23-04-15浏览次数:11

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2023年4月12日上午,2023年山东省海洋领域地方标准《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导则》研讨会在威海顺利举行。山东省地方标准《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导则》由中国海洋大学牵头编制,威海市蓝色经济研究院、长岛国家海洋公园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中国海洋大学海洋资源经济研究团队负责人李京梅教授主持会议,山东省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贺光调研员,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张世娟主任,山东省海标委秘书处齐延民主任,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山东省海洋碳汇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诗成教授,以及长岛国家海洋公园管理中心、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威海市蓝色经济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国海洋大学海洋资源经济研究团队成员许志华副教授、单菁竹老师以及部分硕博研究生参加此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如何修改完善山东省海洋领域地方标准《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导则》草案内容。会议伊始,王诗成教授阐明了制定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地方标准的现实需求和可行依据,重点解读了此标准创立的背景、研究重点、总体规划和质量等。李京梅教授指出“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明确要求,对完成后的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综合效益评估有助于提高修复项目成功率、避免伪修复和形式主义修复问题,并强调在国家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背景下,地方亟须制定专业性和规范性的海洋生态修复效益评价导则。

随后,海洋资源经济研究团队许志华副教授代表课题组介绍了《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导则》标准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参会专家充分肯定了课题组开展的相关研究工作,并就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的目标定位、核心任务、基本框架等进行了交流探讨,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贺光调研员建议结合实际修复项目实施情况适当简化参数标准,针对各评价指标分别给出明确可行的数据获取来源;张世娟主任就导则草案和编制说明的术语表达及格式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为标准制定和编制说明的规范化提供了专业指导;齐延民主任强调了地方标准项目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储备项目入库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要求,为标准的顺利颁布提出了专业建议。

最后,李京梅教授总结发言,对与会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衷心感谢。下一阶段,项目组将立足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的客观条件和特点,综合考虑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后开展绩效评估的实际需求,认真梳理会上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提高《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导则》的适用性,集多方之力,高质量完成标准体系编制工作,为海洋生态修复绩效评价提供专业化规范标准。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资源经济研究团队致力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研究,今后团队将进一步依托学校建设平台,瞄准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务实性、科学性研究,提升团队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海大智慧、提供创新方案。


供稿:海洋资源经济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