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建设丨法律经济学研究团队:“美国法中雇员言论的公私之别——权利理论的一个域外对照”学术讲座举办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10

12月1日下午,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和法律经济学研究团队联合主办的活动“美国法中雇员言论的公私之别——权利理论的一个域外对照”在法学院一楼智慧教室成功举办。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姜峰教授担任特邀主讲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李晟副院长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吴双老师、徐方亮老师和刘远征老师参会并与谈。其他参与人员包括法学院本科生和硕、博士研究生以及对该话题有兴趣的校内外其他专业的师生。

首先,姜峰教授介绍了在美国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公共雇员和私人雇员在言论自由方面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随后,姜峰教授简要阐述了言论内容的公私是划分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之后,姜峰教授对比了与美国不同的中国采取的“母法论”宪法观。我国宪法对公民的言论自由作出了明确规定,无论是公共雇员还是私人雇员,都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然而,我国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如劳动法、刑法等。最后,姜峰教授总结,美国与中国在保护雇员言论自由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美国法律将其分为公、私两个维度加以区分和限制,而中国则通过宪法直接保障了雇员的言论自由权利。这种差异反映了两国在法治观念和法律体系上的不同,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比较研究中要注意各国特定的历史、文化和政治背景。

演讲之后,徐方亮老师、刘远征老师和吴双老师分别从公司法角度和宪法学角度就姜峰教授的讲座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学术问题,姜峰教授对他们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回应。最后,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法律经济学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