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对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王玉莹发布时间:2026-10-2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实施细则》(海大文科字〔2015〕1号)、《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实施细则》(海大文科字〔2014〕1号)和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实施细则(海大文内字〔2021〕1号)的要求,文科处将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的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培育专项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进行结项、年度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

(一)结项检查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和《中国海洋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后续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后续研究计划书》)。获批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可申请提前结项,提前结项的青年项目负责人不用填写《后续研究计划书》。

2.除申请提前结项的情形外,其他负责人需按期申请结项。申请项目按期结项,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研期间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2)已完成《项目申请书》中承诺的事项,同时在《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1篇;

(3)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市厅级社科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年度检查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年度检查表》(以下简称《年度检查表》)和《后续研究计划书》。

2.《年度检查表》中必须体现“三个一”总结,即项目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高水平学术会议、走访一位高水平专家、举办一场小型学术研讨会,并附相关照片、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

3.《后续研究计划书》中需体现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深入研究,项目负责人对未来研究方向、后续研究的具体题目及研究内容框架等方面将如何调整和完善,以便专家总体把握项目负责人的研究构想,进而在检查会议现场与专家充分交流。

4.如项目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和《年度检查表》。

二、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外译培育专项

(一)结项检查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

2.申请项目结项,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研期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2)已完成项目申请书中承诺的事项,同时项目成果由《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国外权威出版社目录》中的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二)年度检查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年度检查表》(以下简称《年度检查表》)

2.《年度检查表》中必须体现“三个一”总结,即项目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高水平学术会议、走访一位高水平专家、举办一场小型学术研讨会,并附相关照片、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

3.如项目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和《年度检查表》。

三、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

(一)结项检查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课题经需求单位同意,达到其预期效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可申请结项:

(1)根据帮扶县乡需求撰写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

(2)完成1份3000字左右的咨询报告

(3)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完成调研报告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发表1篇《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文章。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时,应标注“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项目号)”字样。

B. 咨询报告获得当地党政部门采纳、应用或主要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

(二)年度检查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

2.《中期检查表》中必须写明已开展的工作、研究进度及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与安排。

3.如项目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四、其他事宜

(一)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外译培育专项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论文)和最终成果发表、出版时,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y”)及项目编号。

(二)检查程序:青年教师科研专项结项、年度检查将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专家现场根据各项目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培育专项、乡村振兴项目由文科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各类项目检查结果均由文科处统一公布。

(三)以上结项或检查材料的电子版(详见附件1、2、3)请于11月6日17时前发送至文科处邮箱wangyuying@ouc.edu.cn。会议安排、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等后续工作将另行通知。

(四)需参加专项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请详见附件4,共包含3个sheet。

 

联系人:王玉莹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检查材料.zip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外译培育专项检查材料.zip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检查材料.zip

附件4:参与专项检查项目负责人名单.xlsx

 

文科处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