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0-10-06浏览:1069

文科各院及相关单位: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要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总要求,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文化艺术建设实践,深化、拓展我国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加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课题。资助额度可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资助额度酌情申请(重点20万元、一般12万元、青年10万元)。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依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合理的预算。

三、选题设计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2010年度我国艺术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要根据课题的重点内容,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或主要涉及的学科。

四、计划完成时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五、申请资格及要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3篇;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32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申请人填报项目的参加者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

凡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研究,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5页),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以编纂丛书为目的;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3、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等,均同时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发布,请申请人自行查询、下载。

4、文科处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2010225

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及活页(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各一式4份,请务必将电子版发送至:xiangmu@ouc.edu.cn

 

联系人:龙 颖

电话:8590107613963965122



   

    1、申请书及活页.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doc
    3、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6、课题汇编2009.rar
    7、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