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0-06浏览:970

文科各院及相关单位: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请在附件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成果3套。

3.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4.请各申报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于2010830交到文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401

联系人:龙颖   联系电话:66786103

5.请务必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xiangmu@ouc.edu.cn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文科处

                                    00年六月九日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3、学科代码表(人文学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