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素素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1129

各文科单位:

2016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推进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青岛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基础理论类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选题应结合学科建设,拓展理论深度,注重中国特色,着力推出对理论创新和文化创新具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类研究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选题应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资格。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参与其他年度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承担在研的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包括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招标项目、委托项目、中心项目、双百课题等)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此次申报。智库研究专项,应为党政机关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三)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均为后期资助经费项目。对评审质量较好的专项项目,实行双课题制(一个项目选两个课题组各自独立完成)。

(四)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或网络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仅限应用对策类研究内容。网络成果,应为在互联网上首发的研究成果。

(五)完成时间。论文、研究报告和网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12年,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3年,智库研究专项完成时间为9个月(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不能按期结项的,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延期结项。

(六)结项要求。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市委常委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副市长等领导的推广性批示。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10万次(以独立IP地址、独立网络帐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智库研究专项需提交正文不少于3万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50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并通过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结项审核。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2016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结项。

获准立项的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者,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三、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2016年度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社科规划办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社科评委开展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果产生后,组织网络评审评委进行会议评审,复核网络评审结果;会议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后,报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为提高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质量,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市社科规划办将邀请省内外部分社科专家参加网络评审。

(二)经费支持。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智库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智力成果费的比例,调整为占单项经费总额的50%,市社科规划办拨付的研究经费,均按此比例执行。

论文、研究报告、网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0.51.5万元,其中,依据刊物或网络影响力,按照0.5万元、1万元、1.5万元三个档次进行资助。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23万元,其中,2年内完成研究成果的每项资助3万元,3年内完成研究成果的每项资助2万元(均以结项评审会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按要求结项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对完成质量较好的论文、研究报告、网络类研究成果,每项奖励0.10.3万元,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奖励0.5万元。智库研究专项每项后期资助不超过5万元。其中,达到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结项审核要求的,资助2.53万元;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奖励12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除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一般项目或专项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

(二)申报方式。请申请人于327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项目申请书均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中国海洋大学孙善浩)作为文档名称,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不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

1、申请书

2、选题指南

 

                                           文科处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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