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6浏览次数:897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人文社会学科发展、进一步提升科研水平,学校在征集校学术委员会和二级单位建议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确定2017年第一批基本科研重大项目指南,现予发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位申请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201751日之后在研的各类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鼓励40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二、申请人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申请书(附件2),于512中午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f@ouc.edu.cn,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文科处。

三、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以根据指南中的选题,略微调整题目。

2. 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为3年,不能按期结项的,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延期。

3.结项条件。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其中C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4.资助额度。25-50万元,应确保专款专用,经费使用符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海洋大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字[2016]27号)要求。

5.项目预算据实编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预算进行评审,预算核减比例过高的项目不予立项;据实填报各年度的资金需求,年度拨付经费须在拨付当年使用完毕。

6.项目的预决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开。

7.项目负责人需积极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联系人:侯玉峰

   联系电话: 66786103 

   

    附件1: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指南.docx
    附件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