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http://www.ywky.org/kyinfo.aspx?id=335),现将2019年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已完成结项的国家语委科研项目或其他科研基金项目中,具有深化研究或转化应用潜力的优秀语言文字科研项目成果。
二、资助方向
(一)具有前瞻性和较高学术价值的语言文字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拓展、深化。
(二)社会急需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三)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语言文字工作研究成果推广实施。
(四)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作用或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报告等出版。
(五)与语言文字相关的软件、系统平台等其他类别成果进一步开发利用。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科研能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二)申报的成果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等情况。
(三)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四、资助经费
本年度后期资助经费额度为5—20万元。申请人在资助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费数额,批准数额由专家评审确定。
五、组织管理
(一)后期资助计划项目管理参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后期资助计划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执行周期为1年,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结项验收。经费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总经费的80%,其余20%在完成结项验收后拨付。
(三)后期资助计划项目完成后,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并提交最终成果。后期资助成果在出版或应用中须注明“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六、提交材料相关事项
1. 8月27日中午12点前,申请人填写《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申请表》(附件2),将电子版申请表、原项目的成果、原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gaoyanan@ouc.edu.cn,压缩包以“姓名+语委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命名,逾期不予受理。文科处将在8月30日中午12点前反馈修改建议,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直接打印。
2. 接到审核意见的申请人请于9月2日中午12点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发送至gaoyanan@ouc.edu.cn,文科处将在9月4日中午12点前回复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直接打印。
3. 集中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9月5日14:00――16:00,申请人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原项目的成果一份、结项证书复印件一份。
联 系 人:高雅楠
电话:66786102
邮箱:gaoyanan@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