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通知

关于申报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20-12-01浏览次数:675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青岛市统计局联合发布了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的申报通知http://sky.qingdao.cn/n8543496/n8563121/20120109255767561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青岛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组织全市社会科学力量,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要求

  课题立足青岛实际,以充分调研和科学研究为基础,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索规律,集中力量攻关。课题调研必须在全面、深入、求实上下功夫,扎实搞好实地调查和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目标,掌握情况,如实、全面地反映问题。要积极使用多种调研方法,提高调查效率和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破解瓶颈补短板,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原则上为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

三、课题题目

  本次调研课题为定制题目。申报人须围绕课题题目,结合本人研究专长,原题申报

1.青岛市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目标研究

2.青岛市在国家“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中的定位研究

3.青岛市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研究

4.青岛市农业现代化研究

5.青岛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6.现代化经济体系框架下的青岛数字经济发展研究

7.国家未来税收制度变化对我市产业、经济、地方财力影响和对策

8.注册制对我市融资方式带来变化的评价和对策研究

四、申报要求

  (一)“双百调研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青岛市统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选题、课题组成员、课题设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或申报表填写过于简单的课题组不予立项评审。

  (二)同一课题不能重复申报。申报课题必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每项课题的负责人仅限一名,承担信誉保证,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定每人可主持申报一项,参与一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调研人员和执笔人。经过评审立项的“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作为市级课题管理。

五、研究经费及研究期限

本次立项课题由青岛市统计局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序号127经费为7万,序号38经费为6万,序号456经费为5万,立项课题组所在单位将与青岛市统计局签订课题合同。经费分二次拨付,立项后拨付40%,验收结项后拨付60%。如课题经专家评审达不到结项标准,剩余经费将不予兑现。

课题完成时间为2021531日。为保证课题质量,此次立项课题将邀请专家进行开题、中评、结项等环节,所需费用由立项课题组承担。

六、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申报表》(详见附件),于126日下午17时前发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文科处将于128日下午17时前反馈修改意见,未收到反馈的可直接打印。

纸质版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中2份需作匿名处理,所有能透露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信息的内容(含前期研究成果部分)空白或合理处理,“年龄”“职称”“学历”“研究专长”信息必须填写。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129日中午12时前交至行远楼40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统计专项课题申报表.doc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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