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23-03-23浏览:5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公告》https://sdsk.sdxc.gov.cn/show/1364.html),学校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项目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山东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省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申报。

    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单位应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各单位上报项目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指标推荐名额中青年项目比例不低于30%。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3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3)申报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3.申请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7.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还应同时满足《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链接:http://wkc.ouc.edu.cn/2017/1227/c20609a308909/page.htm)相关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五、申报额度

单位

推荐总数

管理学院

10

经济学院

8

外国语学院

1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7

法学院

6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教育系

2

体育系

1

艺术系

1

各单位申报额度根据单位研究力量和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情况确定为鼓励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对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的按照1:1进行匹配。

    1.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项目的初审,按照分配名额上报。

2.各单位申报的青年项目不少于项目名额的30%。

3.各单位可上报候补项目并进行单位排序(不能出现并列),候补项目应在《2023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候补”并标注单位排序

六、申报安排

1.3月2812时前,各单位由科研秘书将《2023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文科处将于3月2817时前反馈结果至科研秘书。

2. 41017时前,申报人请将Word版《申请书》(附件3发送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文件请以以下格式命名: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文科处将在41417时前通过邮件反馈审核意见,未接到反馈意见即可打印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信息;需要修改的教师请在41817时前发送修改过的申请书和活页,文科处将在42117时前通过邮件反馈审核意见,未接到反馈意见即可打印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信息。

3. 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活页,《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相关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详见《山东社科办申报系统学者使用说明》(附件4)。申报系统于4月2617时关闭,网上申报信息需与电子版、纸质版申请书完全一致。最终版《申请书》(Word版)发送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最终版申请书”

4.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于4月26日17时前交至行远楼401,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不需打印。

  

联系人:高雅楠

联系电话:66786103

联系邮箱:gaoyanan@ouc.edu.cn

  

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2.2023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山东社科办申报系统学者使用说明.pptx

  

文科处

2022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