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党组关于乡村振兴和定点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发挥高校科学研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作用。现将2025年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为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研究专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202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继续立足云南省绿春县和临沂市蒙阴县岱崮镇乡村振兴工作所需,经项目选题征集,确定了《202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选题方向》(附件1)。申请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乡村振兴”研究专项面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编在岗教师。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个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专项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已获得“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资助的教师不可再次申请。
为更好发挥科学研究服务人才培养的作用,本年度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与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相结合,校“乡村振兴”研究专项选题方向同样作为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选题,获批立项的教师需指导获批立项相应选题方向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伍,担任其团队导师,带领学生开展调研,指导学生撰写调研报告。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组建大学生暑期实践队。
三、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遴选,立项总数为5-8项。
四、资助金额
本年度专项资助经费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捐赠。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左右,分两期拨款。第一期拨款额度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60%;第二期拨款额度依据项目完成情况确定。
五、结项条件
课题经需求单位同意,达到其预期效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可申请结项:
(一)根据帮扶县乡需求撰写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
(二)完成1份3000字左右的咨询报告
(三)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完成调研报告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发表1篇《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文章。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时,应标注“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项目号)”字样。
B. 咨询报告获得当地党政部门采纳、应用或主要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
六、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和《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5年6月4日17时前发送至文科处邮箱songsusu@ou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文科处将在2025年6月6日前通过邮件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应于2025年6月11日17时前将《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申请书》和《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汇总表》最终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邮箱songsusu@ouc.edu.cn。后续立项答辩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素素
联系电话:66786103
电子邮箱:songsusu@ouc.edu.cn
附件:
1.202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选题方向.zip
文科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