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长、主管副校长指导下,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文科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文科科研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三、负责管理学校各项文科科研基金; 四、负责各类文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中期检查、项目结项和研究经费的划拨; 五、负责文科各级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及管理,负责校设文科科研机构的审批及管理; 六、负责文科科研成果的管理,并组织申报各类文科优秀科研成果奖; 七、负责全校文科学术活动的管理; 八、完成校长、主管副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